《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 共 2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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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 第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业用地控制线是指为保障本市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产业集聚,需要特殊保护、严格管理的区域范... 第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四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是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全市工业用地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应当遵循总量控制、严守底线、分类定策、提质增效的原则。 第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六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和规划管理等相关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七条 本市工业用地控制线分为一级控制线和二级控制线。 一级控制线是符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包括已... 第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八条 工业用地总量应当确保工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的总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组织划定,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并遵循下列程序: (... 第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条 一级控制线内的工业用地应当特殊保护、严格管理,除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调出一级控制... 第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一条 支持在二级控制线内、一级控制线外集中配套建设各类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优先保障工业园区配套的公共服务、市政公用... 第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工业用地应当科学布局,集中纳入大型产业园区、小型产业集聚区等多样化的产业空间载体,促进多层级的产城融合。 第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三条 除以下情形外,一级控制线不得调整: (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变更的; (二)市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 第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依法调整二级控制线: (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变更的; (二)市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 第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五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六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数据库,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实现信息共享。 市工业和... 第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七条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区政府应当对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用地的建设使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工业... 第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八条 对工业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尽、旧厂房用地低效、开发利用低效、经济产出低效等低效工业用地,市、区政... 第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在工业用地控制线内用地管理、规划建设、产业监管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负有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 未分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