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司法解释 发布:2007-04-12 共 4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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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指定管理人。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管理人应...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三条 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均...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向所在地区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提...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就编制管理人名册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公告应当包...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执业证书...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七条 破产清算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依法批...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八条 个人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律师或者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九条 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条 编制管理人名册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决定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管理人初审名册通过本辖区有影响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日。 对... 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二条 公示期满后,人民法院应审定管理人名册,并通过全国有影响的媒体公布,同时逐级报最...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分批确定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及个人。...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履行职务以及管理人资格变化等因素,...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五条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对于商业银行...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六条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七条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八条 企业破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一)破产申请受理... 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十九条 清算组为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政府有关部门、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金融资...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按照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者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二条 对于经过行政清理、清算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案件,人民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五条 在进入指定管理人程序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发现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六条 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应当制作决定书,并向被指定为管理人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破产...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八条 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 管理人一经指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管理人印章,并交人民法院封样备案后启...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二、管理人的指定 第三十条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指定管理人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存入企业破产案件卷宗,债...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更换管理人的,应由债权人会议作...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说明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驳回申请的...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径... 第三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径行决定更...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职务的,人民法院不予许可。正当理由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本规... 第三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管理人申请辞去职务未予许可,管理人仍坚持辞去职务并不再履行管理人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的,原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次日起,在人民法院监督下向新... 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决定更换管理人的,应将决定书送达原管理人、新任管理人、破产申请人、债务人... 第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三十九条 管理人申请辞去职务未获人民法院许可,但仍坚持辞职并不再履行管理人职责,或者人民法... 第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 第四十条 管理人不服罚款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级人民法院应在收到复议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