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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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
第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本市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第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
第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第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第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七条 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
第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八条 代表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
第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九条 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条 代表有权就下列事项依法联名向...
第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议案应当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
第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二条 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由本级...
第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三条 提出议案的代表可以受邀请列...
第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各...
第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
第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六条 质询案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决定...
第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七条 代表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时...
第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
第十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十九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
第二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第二十条 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
第二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代表可以按照其居住地域、...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代表小组应当围绕以下内容...
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
第二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代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代表个人可以持代表证就地...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代表持证视察时,遇有与代...
第三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条 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活...
第三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代表有权依法联名提议临时...
第三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代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七条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
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
第三十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三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受刑事...
第四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条 代表受到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时,应当主动表明...
第四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一条 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在闭会期间参...
第四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二条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
第四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
第四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
第四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第四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
第四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七条 有关机关、组织在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
第四十八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八条 有关机关、组织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
第四十九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四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第五十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五十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
第五十一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第五十一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代表受原选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代表应当采...
第五十三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代表应当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
第五十四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 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被提...
第五十五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由代...
第五十六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书面向选举他的区县(自治县...
第五十七条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第五章 对代表的监督 第五十七条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