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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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活动,发展会展经济,建设特色会展名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
第二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会展业的促进与扶持,会展活动的服务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会展业,是指通过在特定场所和一定期限内举办会议、展览、展销、节庆等活动,为参与者提供各类会议、展示推介、...
第四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会展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平竞争、行业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会展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扶持、鼓励政策,推动会展业与城市建设、...
第六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展业发展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会展业主管部门。
会展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会展活动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宣传和贯彻...
第八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市会展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引导会员规范经营,建立会展业信用体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会展业发展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会展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主导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由举办部门编制计划和预算,征求市会展业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照程序列入举办部门...
第十一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投资举办重大会展活动的扶持补助力度。
在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由社...
第十二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市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力度支持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大型特色品牌展会发展。重点培育品牌农...
第十三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培育和引进品牌会展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营等形式组建会展企业集团,...
第十四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国际会展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引进国际知名会议、展览、展销、节庆等活动。
利用国际风筝...
第十五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五条 鼓励发展会展产业集群,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促进会展物流、保税仓储、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酒店、餐饮、零售、...
第十六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会展场馆,根据需要加强会展场馆建设。
市会展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加强会展业人才培训。鼓励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八条 鼓励和引导会展企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兴会展业态。鼓励举办...
第十九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促进与扶持 第十九条 鼓励发展绿色会展,推广应用各种节能降耗的器材设备,推行绿色采购,选用绿色原材料和绿色包装物,推动会展场馆在...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条 会展举办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在本市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书面告知本级会展业主管部门;临时决定举办的...
第二十一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会展业统计监测体系和数据分析发布平台,定期发布重大会展活动指导目录。
第二十二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会展业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体系,研究编制本市会展业经济指标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会展活动举办前,举办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手续办理提供便利化服务。
举...
第二十四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举办单位发布招展信息和宣传广告应当客观、准确、真实,会展活动及展出内容应当与发布的信息相一致。
招展信息...
第二十五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举办单位应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布展、展览、撤展、用火、用电、用气、...
第二十六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会展场馆应当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要求,设置监控、报警安全检查系统,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和引导标识...
第二十七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举办单位负责对参展单位的资质资格进行核实,并与参展单位签订参展合同。
参展单位应当履行参展合同义务,不得...
第二十八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会展活动期间,参展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与会展名称、内容不符的活动;
(二)进行虚假宣传;
(...
第二十九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举办单位应当在会展现场设置投诉受理点,妥善处理会展活动中发生的投诉、纠纷。
第三十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条 举办重大会展活动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依法采取限...
第三十一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会展活动期间,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的巡查,监督、指导举办单位加强现...
第三十二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金融、法律、技术、咨询、策划、人力资源等服务企业在会展活动期间设立服务站点,并与会展场馆单位建...
第三十三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重大会展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及时向会展业主管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第三十四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会展评价制度,对重大会展活动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会展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展业信用体系,对会展举办单位、参展单位、场馆以及会展从业人员设立信用档案...
第三十六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 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与相关部门处理涉及会展活动的投诉。
第三十七条
潍坊市会展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 会展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会展服务和管理活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