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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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条 公园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园建设项目立项后,应当公开征集社会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同级民政管理部门意见,确...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公园中的亭、廊、榭等园林建筑的建设方案,由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后报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具有良好的绿化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文化健身、科普宣传...
第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新建公园绿地率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占地面积不足十万平方米的综合公园,绿地率大于百分之七十; (...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园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公园事...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具备建设防灾避险场所条件的新建、已建成公园应当按照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设置防灾避险场所。
第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公园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公园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公园内的游览、休憩、服务、公用与管理建筑应当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设置,与公园功能相适应,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园实行分级、分类和名录管理。公园的等级、类别和名录由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在社区公园内应当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居民健身需要。
第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公园出入口、主要园路、建筑物出入口及公共厕所等应当设有无障碍设施。
第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厦门市绿地...
第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七条 公园建设应当按照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实施,并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由...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编制厦门市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各区至少建设一个全市性综合公园; (二)各级...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禁止在公园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对公园内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建、扩建。 未经批准,禁止...
第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应当根据厦门市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规范,编制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第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十九条 禁止在公园内新建餐饮类临时建筑。现有已审批的餐饮类临时建筑,不得办理延期审批,在原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园和规划为公园的林地内擅自砍伐林木、破坏植被或者改变现有地形地貌。 公园及有关管理单位发现有...
第二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公园内进行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施工或者临时占用公园内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公园管理单位同意,并...
第二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公园的利用应当按照批准的使用功能进行,并保持原有风貌、风格、布局。 公园内亭、廊、榭、阁等建筑物...
第二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园管理单位不得将公园管理用房改作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恢复公园内的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应当由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有...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园内游乐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相关设计规范。已建成公园内新增游乐设施的,公园管...
第二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划定公园保护范围。属于国家重点公...
第二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 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及其他免费开放的公园的维护和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园养护和管理成本进行核...
第二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服务工作: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园管理规定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第二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 公园内的标志标牌应当规范、整洁、清晰、完整,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入口处明显位置设置标有公园开...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条 公园应当实行免费开放,但依照规定实行收费的除外。 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收费公园对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实...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车辆进入公园,但下列车辆除外: (一)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 (二)正在执行公务的消...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二条 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遵守公园管理规定。 公园内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三条 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公园的维护、服务作业,逐步推行对外发包等社会化方式运作。对外发包的维护、服务作...
第三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四条 公园内发生重大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公园、景区、展馆以及疏...
第三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五条 在公园内开展健身、娱乐等日常活动,应当服从公园管理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环境噪声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使用 第三十六条 严格控制在公园内举办展览、演出等活动。使用公园场地、设施临时举办展览、演出等活动,应当在征得公园管...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游人应当遵守公园管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翻越围墙、栏杆、绿篱; (二)在非游泳区游泳,在非...
第三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园建设项目...
第三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园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第四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园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第四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经营所得的,由...
第四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属事业组织的公园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
第四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园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第四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森林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类公园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园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公园行政管理部门限期组织清理。 公园内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公用设施、管理设...
第四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PAGE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