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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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
第二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市、区、县(市)...
第三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交通建设工程...
第四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档案制度,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
第五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交通工程建设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及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
鼓励在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科学...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
第七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专业技术要求,制定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管...
第八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者开工备案前,应当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并提...
第九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相关从业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和检测情况每季度将工...
第十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条 对于技术复杂的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
第十一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质量和安全生产管...
第十二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
第十三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施...
第十四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四条 对结构复杂的桥梁、隧道、码头、船闸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或者新设备的交通建...
第十五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
第十六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从业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实施试...
第十七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 交通建设工程的桩基础、隧道初期支护、交通附属设施的主体结构、路基等影响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或...
第十八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交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
第十九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竣工质量检...
第二十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条 公路和水运设施的大修工程及其监督管理,可以简化工程概算管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办理、工...
第二十一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从业单位应当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资料的整理和保管,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禁止篡改、伪造资...
第二十二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器材、设备,...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三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实行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守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四条 交通建设工程造价遵循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的...
第二十五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实行招标的交通建设工程,其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造价事项,并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清单编制应当符合国家...
第二十六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交通建设工程实行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将合同副本和有关中标价资料报送...
第二十七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重大、较大工程设计变更的,应当依法履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决算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将经过审计的工程决算文件...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二十九条 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符合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其编制单位和编审人员应当在造价文件上签名和加盖印章...
第三十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三十条 从事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
第三十一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签署有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的造价咨询成果文...
第三十二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造价管理 第三十二条 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造价资料收集整理制度,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并每月...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监控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相关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限期...
第三十九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试验检测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
第四十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中间交工质量检测合格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由交通建设工程...
第四十一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篡改、伪造交通建设工程资料的,由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
第四十二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将合同副本和有关中标价资料报送备案的,由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
第四十三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四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造价执(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
第四十五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第四十六条
杭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