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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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条 商品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者等级,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不存在对人体健康、人...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销售者,是指销售商品或者委托他人销售商品的单位(以下简称销售...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一条 为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深圳经济...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销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强迫、指... 第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条 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传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禁止为生产、销售...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伪劣商品是指: (一)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销售单位的采购人员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商品。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伪劣商品是指: (一)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 第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假冒商品是指: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 第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相关者的义务 第十四条 销售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发现假... 第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假冒商品是指: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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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十八条 仓储保管者和运输者保管、承运商品时,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应当拒绝提供保管或者运输服务...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广告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查验有关证明,审查广告内容,不得以制作、刊播...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条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应当根据...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行政...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一条 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行政执法人员证方能上岗...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依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依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被调查的单位和...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应当追查与所...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应当追查与所查处案件有关的假冒...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发现假冒、...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四条 市场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地、生产者、...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主管部门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金额...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金额在三千元以下,...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除按前条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外,其他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主管部门应...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六条 除依照前条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外,其他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发现或者...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七条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重大复杂的假...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下列商品,可在采取其它证据保全措施后,先行...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下列商品,可在采取其它证据保全措施后,先行处理。 易于损...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二十九条 经区以上主管部门行政首长批准,可以决定查封、扣押涉嫌的假冒、伪劣...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九条 经区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决定查封、扣押涉嫌的假冒、伪劣商品。查封的时...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涉嫌的假冒、伪劣商品,应当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七...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封、扣押涉嫌的假冒、伪劣商品,应当自查封、扣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主管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应当建立档案制度。...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应当建立档案制度。 对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区主管部门的查封、扣押、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二条 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三条 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由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三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的名称或者姓名、字号、...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三十四条 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的名称或...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四条 用户和消费者因假冒、伪劣商品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或者其...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用户和消费者因假冒、伪劣商品受到损害的,有权向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有权向主管部门和其...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六条 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对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履行下列职责: (一)...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对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履行...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七条 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提...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社会监督 第三十八条 保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八条 新闻单位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监督: (一)根据市...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新闻单位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监...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三十九条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强制其停止生产,没收假冒、...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强制其停止...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条 生产下列假冒、伪劣商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强制其停止生产,没收假冒...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生产下列假冒、伪劣商品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强制...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一条 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的单位的法定代...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和...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二条 质量检验人员为假冒、伪劣商品签发合格证或者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验收的,没收违法所...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质量检验人员为假冒、伪劣商品签发合格证或者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三条 销售单位的采购人员故意采购假冒、伪劣商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采购金额...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销售单位的采购人员故意采购假冒、伪劣商品的,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四条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之提供场地、设备及其他条件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而为之提供场地、设备及其他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五条 承印或者转让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印制或者...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承印或者转让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六条 仓储保管者、运输者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为之保管或者运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所收...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仓储保管者、运输者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而为之保管或者运输的,由主...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七条 广告经营者未依法查验有关证明和审查广告内容,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广告服务的,由市场...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广告经营者未依法查验有关证明和审查广告内容,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八条 传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传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方法的,由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四十九条 妨碍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妨碍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一)利用职权...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一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专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专门...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专门生产、销售假冒...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二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如实提供与所查... 第五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 第五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致使不能确定假冒、伪劣商品总量的,按照查...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致使不能确定假冒、伪劣...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依照刑法构成犯罪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及时移送司法机... 第五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外,还...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假冒、伪劣商品总值,是指按照同一类的非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一般零售价...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条例所称假冒、伪劣商品总值...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九月一日起施行。